摘要
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作为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核心支柱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长期以来重视食品安全标准的体系建设。自2015年以来,我国一般标准的深化改革和法律修订工作对旧有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做了许多的调整,这对食品安全标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要求和参照。在未来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应当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团体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允许地方和市场制定推荐性食品安全标准。
出处
《法治社会》
2018年第3期71-78,共8页
Law-Based Society
基金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项目编号:201160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