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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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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起,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制造企业(含央企)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工作。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补贴.
出处 《中国财政》 2018年第9期79-79,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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