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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可找万条理由,赡养只有一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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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父母离婚后,三个儿子归母亲抚养。20多年后,年逾七句的父亲将三个儿子诉上法庭,要求每人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三个儿子称父亲年轻时未对他们尽到抚养义务、关爱义务,有经济能力却未给其创造更好的条件,拒绝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认为,父母如存在消极抚养、疏忽关爱的行为,将受道德谴责与法律责罚,但是不能据此免除子女基于血缘关系向父母承担的法定赡养义务。
作者 张传发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8年第5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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