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考虑具体国情下秉持原则导向和国际趋同的理念,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文章对比了新收入准则"资产负债观"和现行收入准则"收入费用观"在计量模式与特殊交易规定处理方面的变化,从互联网企业常见的出售虚拟道具、流量计费、网络广告、电商销售退回业务出发,指出互联网企业在收入确认方面的问题,以及新收入准则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收入成本配比问题,同时分析了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投资、筹资、决策的影响。
出处
《商业会计》
2018年第9期25-28,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互联网企业的收入费用确认与计量问题--以腾讯公司为例"(项目编号:201710353007)
指导教师:张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