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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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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始于2007年次贷危机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了我国国内外大量企业的破产,从而金融监管倍受关注,企业信息披露也开始倍受监管部门等的重视。企业信息披露是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也是投资者能够获知企业经营状况、盈利状况、持续发展能力的主要途径。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强制性信息披露,一般情况下是通过会计报表披露信息;二是企业自愿性的信息披露,而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定义尚且没有一个官方的定论。
作者 邵敏
机构地区 江西财经大学
出处 《现代企业》 2018年第5期63-64,共2页 Modern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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