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制度的修改以及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对司法人员的证据审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强化对证据审查方法论的研究与运用是当前刑事司法实务面临的重大课题。将逻辑和经验规则引入证据审查方法论,有利于修正传统的刑事证据印证证明模式,明确逻辑和经验规则在"证明的科学"中的价值,同时奠定逻辑和经验规则在证据审查方法论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在证据审查方法论的实践运用中,应警惕证据的主观性、坚持从客观到主观构建证据体系、重视证据体系的宏观把握等。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8期5-11,共7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