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虑到知识产权犯罪涉财产部分判决项分布不均衡、执行机关立案及执结率偏低、从业禁止与禁止令适用率空白等因素,强化对知识产权犯罪裁判中财产刑执行的力度,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刑事法益,实现法益保护与刑罚效能相适应具有现实意义。具体而言,罚金刑执行应寻求"强制为主、合作为辅";通过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构建罚金易科制度,实现自由刑与财产刑的裁量平衡;准确把握财产刑与民事财产责任的张力关系。在对知识产权犯罪涉财产执行监督中,检察机关应着力推动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及信息系统建设,探索聚合多重监督路径,探索建立派驻检察室和联席会议制度。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8期20-23,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