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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废五金类、冶炼渣等16类废物从“限制”调为“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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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出处 《中国有色金属》 2018年第10期24-24,共1页 China Nonferrous Me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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