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艰苦朴素的部队作风,到奉上钱物便给办事,原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长洪永林用了不到10年时间完成他的人生蜕变。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明,洪永林通过大肆批准走私汽车入户和审批他人到香港定居,收受巨额贿赂,完成了高达数百万元的财富积累。广东省公安厅发现洪永林的问题向其提出警告,洪永林反而加快批准走私车入户。面对调查,他利用在部队学到的反侦查技能,转移大量赃款,支走相关行贿人,对抗调查。这名20年前被处死的公安局长,当年就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臭名昭著。
出处
《检察风云》
2018年第10期66-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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