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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地震局原局长郭鹏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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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郭鹏,1958年出生,南阳市地震局原局长。因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郭鹏出生在南阳一个农民家庭,父母将改善家境的全部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郭鹏也很争气,从小到大,学习一直很好。高中时,郭鹏因下楼梯扭伤了脚,老乡王某将郭鹏接到家调养。伤情好转后,王某又专门买了辆三轮车,每天推着郭鹏一起上学。大学毕业的郭鹏被分配到南阳市某县政府部门工作,王某毕业后则投身商界,创办了一家建筑公司。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18年第9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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