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讯问能力主要包括预谋策划能力、心理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感染能力和笔录制作能力等。实践中,侦查询问人员的侦查讯问能力不能很好地满足侦查讯问实践需要,说明公安院校侦查讯问能力培养没有实现预期目的,这既有教学方面的原因,也有侦查讯问师资队伍的问题。创新公安院校侦查讯问能力培养的举措包括优化侦查讯问教学设计,改革侦查讯问教学的运行机制,加强侦查讯问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和创新以培养侦查讯问能力为核心的教学方法。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93-98,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6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公安院校学生侦查讯问能力培养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637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