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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诉讼制度有哪些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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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封建刑律的一项原则,亲属之问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实行这项原则,是为了维护封建伦常和家族制度,巩固君主专制统治。亲亲相隐本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主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原则进一步得到确认。唐律对亲亲相隐原则作了具体规定,以后各朝的规定大体上与唐相同。
出处 《文史天地》 2018年第6期93-9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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