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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能否抵补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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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某于2016年4月起到某公司工作,月工资9000元,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及B保险公司的10万的商业意外险。王某自己还在C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商业意外伤害险。2017年3月20日.王某在下班路上回家时发生交通事故.第三人张某驾驶摩托车负全责。王某住院共花去医疗费2万元。王某被工伤等级鉴定为捌级伤残,被人伤等级鉴定为玖级伤残。张某购买机动车商业险的A保险公司赔付了7万元.在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王某与张某达成了总共12万元的调解协议.张某在自己将保险公司的7万及自己筹集的5万元现金交付给王某后,侵权责任已履行完毕。
作者 赵飞鹏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8年第5期51-52,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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