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尚书后案》为王鸣盛《尚书》学最重要之作,成书时间是乾隆十年(1745)至乾隆四十四年(1779),历时三十五年。然而从王氏所存稿中可知,乾隆三十年(1765)初刻四十卷本《西庄始存稿》,卷十九、二十之《洪范后案》应为《尚书后案》中《洪范》一篇之初稿。二者对比之下,互有异同。本文即取《始存稿·洪范后案》与《后案·洪范》进行比对,最显著之差异,一者除了知王氏作《后案》时比早年更坚定了汉学之立场;其次知《后案·洪范》中之意见,有得之于宋明儒处,但却有意不言出处,可见王氏《尚书》学思维之转变。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CSSCI
2018年第2期75-78,共4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