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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脉内支架术后华法令抗凝治疗致骨骼肌出血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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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病例介绍 患者 男,55岁。因突感四肢肌肉疼痛伴双前臂皮肤淤斑3天于1999年7月21日入院。1999年4月29日因陈旧性前壁心肌梗死,心尖部室壁瘤,心功能2~3级在我院行前降支PTCA+冠脉内支架术治疗。术后5月10日予华法令4.5mg每日一次(患者对噻氯匹定过敏),术后当天予肝素800u/h抗凝治疗。3天后停肝素静滴改肝素钙10000 u皮下注射每日2次,共7天。出院时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分别为:19秒、39%;对照为13秒、102%。出院后第1个月复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活动度分别为:14.8秒、70%;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
出处 《天津医药》 CAS 2000年第12期710-710,共1页 Tianjin Med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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