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建立体系繁杂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但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错案追责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错案认定标准模糊、追责程序恣意、追责主体多元繁乱等缺陷,不仅未能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还加剧了法官的职业风险。因此,在强调法官追责的同时,也应更加注重对法官职业权利的保障。具有保障法官独立、实现司法公正和树立社会法律信仰之功能的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建立已是势在必行。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80-89,共10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