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与单位制的崩溃,城市基层行政管理体制与社会组织形式发生着巨大变革,城市社区居委会由单位职能的辅助机构转变为单位职能的承载机构,成为城市管理体制和社区共同体自治的重要核心。它既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深入社会基层的触角,承载着政府下放的行政性工作,表现出国家权力对社会网格的嵌入;又是群众进行自我管理的志愿性自治组织,代表与聚合了群众的利益表达和参与需求,自下而上地影响公共决策与社会管理。城市居委会立足于政府与社会的连接点,具有行政性与社会性双重属性。
出处
《各界》
2018年第10期70-7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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