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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安机关需24小时内警示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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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发出的‘人身保护令’。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生效裁定等法律文书后的24小时内,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谈话,对被申请人予以警示。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再次发生”。日前,甘肃省综治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甘肃省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的通知。该机制的建立旨在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力调处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有效预防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出处 《农家女》 2018年第2期61-61,共1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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