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的现代化,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人民法院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必然选择。目前,许多法院已就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领域的运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如将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裁判规则提供给法官进行参考,从而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人工智能虽无法完全替代法官,但可以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窘境,故对未来人工智能服务审判的领域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243-244,共2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