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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加油后直接启动 加油站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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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9月18日,郑州市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荥阳市李克砦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给一辆摩托车加完油届,未将摩托车推离足够距离即启动。郑州市安全监管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作者 孔伟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8年第5期53-53,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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