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分别印发《关于免收2018年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沪会协﹝2018﹞9号)和《关于免收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皖注协﹝2018﹞9号)。通知表示,根据中注协2018年团体会费收缴政策精神,本着进一步减轻本地会计师事务所负担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决定免收2018年本级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费。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6-16,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