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刑法学、经济学学科交叉的视野看,环境犯罪突破了其他部门法所能调控的极限,是刑法被动适用的结果。当前,环境犯罪立法、司法都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确立系统的规制思路,也需要对具体的刑法制度进行改造和组合。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53-58,共6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律经济学视阈下的民间融资刑法规制研究"(15BFX086)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金融消费者权益刑法保障研究"(2017-ZZJH-1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