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主要是指将原有征收营业税税目的业务项目纳入征收增值税的范围内,实施"营改增"后最大的改变就是避免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现象、无法抵扣现象及无法退税等缺陷,有效达到了增值税层层抵扣的效果,减少了企业负税。且"营改增"后对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方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营改增"提出了两种可以供金融企业选择的能够反映增值税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方式,确认持有期间或有纳税、不确认持有期间或有纳税,出售时综合确认两种。出售时综合确认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与"营改增"前会计处理的有效衔接,能很大程度上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出处
《当代经济》
2018年第10期132-133,共2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