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案外人不得对公证债权文书指向的特定标的主张权利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裁判要旨】针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指向的特定标的提起案外人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和驳回起诉。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属于公证机关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案外人不得针对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指向的特定标的提起案外人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依照公证法等相关规定寻求救济。
作者 杨蔚堃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14期67-69,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