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在办理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积极探索,着力解决难点问题,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难点
1.海洋生态环境犯罪证据司法鉴定难。首先,非法捕捞渔获物重量和价值的认定问题。当前尚无关于非法捕捞渔获物数量鉴定的标准,致使对于刚达到人罪标准的案件,容易就非法捕捞渔获物重量的认定产生争议。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多是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捕获,司法机关将渔获物委托物价部门进行鉴定时.
出处
《人民检察》
2018年第10期43-44,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