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企业并购过程中,签订对赌协议已成为解决因双方估值差异而损害股东权益问题的有效解决方式。但是,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却没有对此制定相应的会计原则,以致于实务中上市公司在会计处理结果与理论上存在差异,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本文结合对赌协议相关会计理论,对比了九鼎投资对赌易事达案例的理论会计处理方法与实务会计处理方式,并指出了差异,同时分析了差异产生的原因,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角度提出了看法,以期为上市公司合理处理有关对赌协议的会计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57-61,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