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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美相互看国内相互保险发展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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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的定义,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个体或者单位,一起订立合同后成为会员,再缴付保费所形成的互助基金。该基金将对以下事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伤残、疾病、死亡;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长期以来,国内相互保险政策空白,所以相互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也并不顺利。
作者 蔡彦
出处 《上海保险》 2018年第5期62-64,共3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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