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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improving work related to study, publiciz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revised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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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83号令予以公布,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农业农村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8年第5期31-34,共4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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