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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例监察留置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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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广西首例监察留置案判决,平南县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李应强被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李应强服判不上诉。据介绍,此起监察留置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为后续办理其他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借鉴。
作者 苏勇强
出处 《公诉人》 2018年第3期63-63,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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