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医疗健康领域开启的影响深远的大数据健康革命,使得个人处于一种被连续监测的全景监控和实时计算之中。隐私伦理的论域拓展显得特别重要。它带来的伦理挑战迫使人们重新思考隐私、隐私权以及相关隐私伦理论域。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带来的变革默认数据的可及性、透明性和可读性,否则,远程智慧医疗和智慧医院之类的变革不可能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个人隐私总是要求被一种"默认的非透明性"所保护,否则,关键性个人隐私利益的保护无从谈起。这种内在紧张关系进一步凸显了将数据共享的伦理与隐私保护的伦理既在一种价值方式上又以一种技术方式在大数据时代同时呈现的任务。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67-72,共6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生命伦理的道德形态学研究"(13&ZD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