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能的增加使得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公民个人信息,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公权力掌握个人的完整信息成为了可能。而这些信息一旦泄露,给公民个人生活带来的影响不可估量。论文选取了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冲突的四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得出结论:法院在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进行裁判时,倾向于对"个人隐私"进行扩大解释,对部分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无论是对第三方书面征求意见的启动,还是对所申请信息公开与否的决定,行政机关都握有绝对的主动权;行政机关对涉及第三方利益的争讼信息倾向于适用实质性审查,但对于行政机关对信息区分处理的义务,司法实务中并没有统一标准。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8年第3期20-28,共9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