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赵某,中共党员,某省农业厅副厅长。赵某的女儿赵丽在国外一家投资公司任职。2017年,赵丽嫁给某外籍公民,并加入该国国籍。2017年底,赵某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因对女儿的婚事并不赞同,在《报告表》中仅填报了赵丽在国外工作情况,未填写其婚姻及国籍情况。另外,赵某为规避报告,以其远房亲戚名义购买了50万元理财产品,也未报告。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8年第13期54-5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