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下发以来,各地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对规范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反映,有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自审自播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审核标准尺度不同,导致同一节目出现不同版本;个别节目的制作方不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资质,一些需编辑的节目难以联系制作方进行重新编辑;还有一些节目未按要求及时备案。
出处
《中国新闻年鉴》
2015年第1期33-34,共2页
China Journalism Year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