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香港特区过去20年"一国两制"的实践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五次解释香港基本法。"人大释法"不仅是香港宪制秩序走向良性轨道的制度保证,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香港特区新宪制秩序的生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香港特区"一国两制"的实践中重要的宪制角色应该得到全面认识,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既是基本法第158条所规定的基本法解释者,同时也是特区宪制秩序的守护者。香港特区宪制秩序重塑的目标绝非伴随着香港回归自然得以实现,这一目标应该贯穿于基本法实施的整个历史过程之中。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8年第3期111-117,共7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