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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出台“名班主任”评选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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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泉港区自3月7日起实施《泉港区中小学(幼儿园)“名班主任”评选及管理规定》,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在德育工作方面有一定影响、能在本区班主任工作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名班主任”,带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队伍建设。泉港区中小学(幼儿园)“名班主任”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控制在30名以内。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推荐评选。
出处 《福建教育》 2018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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