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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诉解释》关于执行规定的亮点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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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是指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将上述法律文书或者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的活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国家提倡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使经过司法审查后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尽旱得以实现。
作者 王晓滨
出处 《中国审判》 2018年第7期44-48,共5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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