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8日,潍坊市史志办公室为安丘市工商局提供“石堆伏梨”有关记载。安丘市石堆镇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将“石堆伏梨”注册成为地理标志产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石堆伏梨”必须作为一个完整的词条,并在当地的史志文献中有所记载。《潍坊年鉴》在2003年卷、2006年卷及2007年卷至2010卷中“石堆伏梨”均作为词条出现,市史志办提供相关资料,为其注册提供帮助。
出处
《中国地方志年鉴》
2014年第1期240-240,共1页
YEARBOOK OF CHINESE LOCAL REC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