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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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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3日,《邢台市地方志工作规定》由邢台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30日,市长孟祥伟签署邢台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予以公布,白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 任丽英
出处 《中国地方志年鉴》 2014年第1期339-339,共1页 YEARBOOK OF CHINESE LOCAL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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