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内,河北省宁晋县地方志办公室制定《宁晋县地方志工作规定》,由宁晋县人民政府印发全县执行。《规定》共29条,内容包括地方志工作宗旨与适用范围,县、乡镇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职责,地方志机构、机关单位和个人对地方志工作的职责任务,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对各类地方志书、年鉴、地情文献和其他志鉴类书籍报批、编修程序,编纂部门、行业、乡镇、村志鉴的申请立项、志稿审定、出版审批等作出规定。
出处
《中国地方志年鉴》
2014年第1期339-3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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