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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国将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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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将税率分别为25%、20%的汽车整车关税降至15%,降税幅度分别为40%、25%;将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汽车零部件关税降至6%,平均降税幅度46%。降税后,我国汽车整车平均税率13.8%,零部件平均税率6%,符合我国汽车产业实际。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2018年第6期18-18,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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