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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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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9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意见》指出,各市、县(区)教育、总工会、财政、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组织协调当地社区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有资质、有条件的公益机构实施学生课后服务。
作者 李武
出处 《福建教育》 2018年第17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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