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在探索社会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围绕中心、与时俱进、紧抓重点,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精神,聚焦乡村治理,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要求,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全面推动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基本实现了乡村"善治"的最终目标,为塘栖乡村振兴和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处
《中国民政》
2018年第10期55-55,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