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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实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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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8]58号,简称《办法》),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范围。按照《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低于3分的,要按照要求接受培训。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8年第6期21-23,共3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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