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上市公司自上市的次年开始,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连续五年超过了当年的利润总额和当年支付的税费。政府应认真清理一下名目繁多、有失公平的政府补助项目,不应过多动用公共财政资金去补贴该类企业。有关部门应修订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作为负债处理,不能被认定为政府补助,不能计入损益。纪检监察部门应修订相关法规,划出红线,严禁企业拿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去弥补经营亏损。
出处
《商业会计》
2018年第11期17-20,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2018 年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软科学项目"武汉上市企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与对策--基于武汉
南京
成都的比较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8ADC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