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治制度,是我国建国时的临时宪法。建国初期我国的行政区划是按照临时宪法《共同纲领》的精神和价值建立起来的,并按照《共同纲领》的精神和治理要求进行调整和发展。其经历了一个建立、变革、过渡的过程,并最终形成1954年正式宪法治理下的行政区划。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34-37,43,共5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