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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要求某一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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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与老伴儿共生育3个子女,大儿子于3年前去世。去年,老伴儿因病去世后,我与小女儿一家一起生活。其间,我几次要求小儿子给付一定的赡养费,可小儿子却提出,要给,大家都给。言外之意是3个子女平均分担,即便他大哥去世,也应由其子女代为给付。
作者 金侠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8年第6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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