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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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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汤女士咨询: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腿部及腰部受到伤害,最终获得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赔偿款共计8.5万元。我受伤后身体多有不便,家里的许多事情落到丈夫身上。近来,丈夫对我常有怨言,夫妻经常争吵,感情急剧恶化。现在我丈夫向我提出离婚,并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我因交通事故获赔的8.5万元平均分割。丈夫的理由是:这8.5万元赔偿款是我们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 法音
出处 《宁夏人大》 2018年第4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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