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古塔区和太和区三个区域为研究重点,对该研究区农户经营土地的水土流失现状、农户的水土保持行为和影响农户水土保持行为变动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农户是农业生产与经营实践的重要主体,是区域农村环境的主要消费单元和农业资源的占有者,区域水土流失等生态恶化现象与农户农业经营生产实践行为有着密切联系,农村地区的社会生态需要依靠农户等主要群体来维护与建设。研究结果旨在为制约锦州市水土保持中农户实践行为提供理论依据。
出处
《地下水》
2018年第2期192-193,共2页
Ground 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