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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咋“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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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代确非法治社会,但制定法律却是历代皇帝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汉朝为例,法令之多,可谓汗牛充栋。萧何作九章,韩信订军法,叔孙通制仪法。到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死罪就有一万多种。法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隋唐以后,国家颁布的法令就更多了。
作者 李志刚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8年第6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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