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软件反向工程是获取设计思想、原理的必要手段,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不应一律禁止,但须合理界定使用范围。判断禁止反向工程条款效力,应衡量条款提供者是否尽了合理提请注意义务,并判断"禁反条款"是否满足契约自由的条件。此外,还需结合合同无效规定,分析禁反条款是否因损害公共利益导致无效,并具体参考软件用户、其他开发者和其他公众受影响的情况。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240-242,共3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